请问犯罪嫌疑人身在看守所,但是,案件还在派出所未向上提交,这个是什么情况?

2025-04-27 22: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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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
当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犯罪时 办案机关在进一步调查取证期间 将把犯罪嫌疑人羁押看守所 一旦证据确凿 会在30天内向检察院申报逮捕 检查机关将会酌情处理 如证据不足 将会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公安机关补充证据后可再次报捕 随后由检察机关在7天内复查 并给予最后定论 所以如果检察机关不予批捕 最长37天即会释放
但在此期间案件会移交公安分局预审科。如果还在派出所 估计是派出所由于种种原因想在内部消化掉

回答2:

这是很正常的。派出所办理的刑事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后予以刑拘交看守所羁押,在此期间会向检察院提出呈请逮捕,案卷移交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后,案卷又会退回公安机关直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

回答3:

如果人在看守所,那么案件不可能在派出所,至少应该在公安分局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