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9年6月,合肥市辖4个县,分别是长丰县、肥东县、肥西县、庐江县。具体介绍如下:
1、长丰县
长丰县位于安徽省中部,合肥市境北部。东与定远县、肥东县接壤,北与淮南市交界,西与寿县、肥西县毗连,南与合肥市庐阳区、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为邻。县城水湖镇,南距合肥市区70公里。
2、肥东县
肥东县,隶属于安徽省合肥市,东望南京,南滨巢湖,西融合肥,北襟蚌埠,介于东经117°19′—117°52′与北纬31°34′—32°16′之间,总面积2216平方千米。
3、肥西县
肥西县隶属于安徽省合肥市,位于安徽省中部。1948年建县,因位于合肥之西而得名。 有“淮军故里、改革首县、花木之乡、巢湖明珠”之美誉。
4、庐江县
庐江县,隶属于安徽省合肥市,位于安徽省中部,合肥市南部,毗邻巢湖市、无为县、枞阳县、桐城市、舒城县、肥西县,毗邻水域包括巢湖和长江。介于东经117°01′—117°34′、北纬30°57′—31°33′之间,总面积2348平方千米。
扩展资料
合肥的历史沿革:
合肥历史悠久。早在新石器时代,就有人类在此活动,有文字记载的历史长达4000余年。春秋战国时期,先后属楚、吴、越,后又属楚。秦始设郡县,合肥属九江郡。西汉武帝时改淮南王国为九江郡,辖合肥等县。东汉光武帝建武元年(25年),改合肥县为合肥侯国。
清咸丰三年至十一年(1853~1861年),安徽巡抚治于合肥。民国元年(1912年),庐州府废,合肥县直属安徽省。民国34年(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安徽省省会由立煌县(今金寨县)迁至合肥。
1949年1月21日,合肥解放。2月1日,根据江淮区党委的决定,将合肥县分为合肥市、肥东县和肥西县,合肥市人民政府成立,合肥市为江淮解放区直辖市。4月,皖北行署驻地设合肥,合肥为皖北行署直辖市。1952年8月17日,中央人民政府批准合肥市为省辖市和安徽省省会。
参考资料来源:合肥市人民政府-行政区划
参考资料来源:合肥市人民政府-历史沿革
巢湖分割后,现在除合肥市区,是这几个县:肥西县,肥东县,长丰县,庐江县,巢湖市(县级市)。
以前时有三个县,在今年将巢湖分割后,合肥又增加了一个县,现在是四个县:肥西县,肥东县,长丰县,庐江县(今年刚分到合肥市管辖区)
肥东,肥西,长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