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合同,也就是临时的,甲方也没有提前通知不让我干了,还不发工资怎么办呢

2024-12-01 18: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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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就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而言,一般认为目前我国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只认可了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但是为了保护类似你这种情况的劳动者,我国还规定了有关事实劳动关系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何判断是否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没有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的,你就要注意收集以下证据了,以备不时之需。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有这些凭证的话,在法庭上作为证据,证明力还是满强的,法院会给你个公道。 不过我国规定了劳动合同纠纷必须先进行仲裁,你还得先走这一步。建议你去地方劳动保障局询问下。

  你可以先跟甲方协商,把道理说清楚,毕竟诉讼是最后一步,能大家别太伤和气就别那么做。你要跟他们强调如果不给发工资,自己事后的处理办法,给他们翘翘警钟,别想一味的欺负劳动者。

回答2:

收集证据,到劳动部门申诉。申诉理由是:未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

回答3:

向劳动局投诉,要他赔偿。没签合同是单位的错,应按双倍工资发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