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实际发生的折让金额、折让税额填写
按折让金额、折让税额填写
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箜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一一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