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法下核算的情况包括对被投资单位不能施加重大影响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实质性控制。
第一种情况,换种情况理解就是投资之初没有公平市场价格的一种另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被投资单位不宣告发放股利的情况下,根本无法左右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分配,所以也不用进行帐务处理。
第二种情况,实质性控制被投资单位,被投资单位和投资单位被当作是一个整体,所以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投资企业不做调整,而是在合并报表的时候运用权益法确定在被投资单位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
扩展资料:
处理特点:
(1)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非有追加或收回投资情况,否则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2)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作为当期投资收益。但需要注意的是,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应只有当被投资单位分配的股利在性质上属于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投资方才能确认投资收益;否则,获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
也就是说,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
通常情况下,投资企业在取得投资当年从被投资单位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以后年度,被投资单位累计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投资以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计实现净利润的,投资企业按照持股比例计算所享有的部分应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成本法
成本法下核算的情况包括对被投资单位不能施加重大影响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实质性控制。
第一种情况,换种情况理解就是投资之初没有公平市场价格的一种另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被投资单位不宣告发放股利的情况下,根本无法左右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分配,所以也不用进行帐务处理。
第二种情况,实质性控制被投资单位,被投资单位和投资单位被当作是一个整体,所以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投资企业不做调整,而是在合并报表的时候运用权益法确定在被投资单位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
扩展资料:
处理特点:
(1)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非有追加或收回投资情况,否则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2)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作为当期投资收益。但需要注意的是,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应只有当被投资单位分配的股利在性质上属于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投资方才能确认投资收益;否则,获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
也就是说,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
通常情况下,投资企业在取得投资当年从被投资单位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以后年度,被投资单位累计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投资以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计实现净利润的,投资企业按照持股比例计算所享有的部分应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成本法
成本法下核算的情况包括对被投资单位不能施加重大影响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实质性控制。
第一种情况,换种情况理解就是投资之初没有公平市场价格的一种另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被投资单位不宣告发放股利的情况下,根本无法左右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分配,所以也不用进行帐务处理。
第二种情况,实质性控制被投资单位,被投资单位和投资单位被当作是一个整体,所以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投资企业不做调整,而是在合并报表的时候运用权益法确定在被投资单位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
在本成法下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和亏损投资单位均不作帐务处理,只有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利润或亏损都要进行帐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