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民间借货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 利息最多是基准利率的四倍,也就是一年最高收24%,每月2%利息,这里收了2.8%,超出的0.8%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2、当事人既约定利息又约定违约金的,最终收取利息的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不予保护。
借贷关系成立了,这个法律会支持你。但是关于利息这块,法院只支持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因此,如果借款人按时还本付息,那没有问题,一旦要打官司,就只能获取最高年24%的利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