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单位的意义

2024-12-03 06:10:3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1、创建文明单位,在全面提升单位综合管理实力和整体文明素质的同时,展现一个单位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谐社会建设取得的成就。

2、能激发全体职工甚至是全社会创建文明的热情,形成创建文明的强大合力,把创建文明单位活动推向新高潮。

3、创建文明单位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体现。开展文明创建工作,是推动落实科学发展的根本保证。

4、有助于提高一级组织抓班子带队伍的能力,工作抓落实的能力,提高防腐拒变的能力,切实加强执政能力建设。

5、通过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督促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先进的政治理论,不断增强队伍的政治素养。

扩展资料:

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目标是:提高全民族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

归根到底是“人”的工作,这就决定了这是一项系统的复杂的工程,它渗透到我们的每项工作中,关系到我们每个干部职工。

主要领导思路要清晰,要做的是大量的综合性的协调工作,要实现创建的目标,达到创建的目的,必须做到齐抓共管、人人参与,创建是我的事,也是你的事,是我们全体干部职工每个人的事,创建工作需要大家共同重视、大家一起参与,文明创建工作中没有看客也不应该有看客。

参考资料:“四个到位”创建文明单位-百度百科

回答2:

所谓文明单位,即在“四个文明”建设中成绩突出,效益显著,管理先进,服务优良,内外和谐的先进单位,是一个地方各行各业的杰出代表,是文明创建中最具能量和最有活力的重要部门。

应该说,经过多年的文明创建活动,各地文明单位数量大、种类多,其中很多单位能直接影响到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如医院、学校、商场、政府办事窗口、水电煤、出租公交轨交等行业单位,这些单位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很大。

实践证明,各级文明单位是一个地方文明创建的“主力军”。正是因为文明单位本身的先进性,它们才会在当地文明教育培训中“领跑”,在参与文明创建中“领先”,在倡导文明进程中“领路”,为一个地方提高市民素质,提升城市品位,优化服务质量,促进社会和谐中起到了巨大作用。一些与群众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单位,还因此成为传递文明,汇聚爱心的“主力军”,引领“文明之花”越开越艳。

文明创建,利在长远,文明单位当“一马当先”。比如说创建文明城市,作为文明单位,不能只认为这是党委、政府的事,而抛开自己的责任担当。其实说开来,文明创建和文明单位本职工作并非“两张皮”。对于相关部门和单位而言,做好日常本职工作就是在文明创建,就是在为文明创建增添最大助力。比如说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对 “乱摆卖、乱摆放、乱搭建”的日常巡查,环卫部门每天对街道路面的清扫保洁,交警部门对市区交通秩序的日常疏导……显然,这些本职工作切实做好了,责任真正落实到位了,就是在助力创建、滋养文明。也只有相关部门和单位在日常本职工作中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尽其力,以创建为抓手切实做好本职工作,以本职工作为推手积极促进创建,我们的城市才会越来越美丽,我们的生活才会越来越美好。

从另外一个方面说,文明创建的过程,就是文明单位提高为民服务能力的过程,是展现各单位文明成果的过程。相反,如果认识不到文明单位是文明创建主力,有些文明单位便会视文明创建为额外负担,或只停留在口号式创建,把希望寄托于临时搞突击,得过且过应付了事……说白了,这是一种懒政思维和形式主义,已经失去了文明单位在文明创建过程中的先进性。

精神文明创建,既需创又需建。如今还有一种不良倾向是,一些单位重创轻建,重荣誉感,轻责任感。一些单位一旦拿到荣誉称号便“刀枪入库”“马放南山”,既不注重本单位的文明创建工作,更不注重文明单位的社会责任担当,如此文明单位显然不会起带头作用,当然要被淘汰出局。

文明创建是个系统工程,需要上下同心、齐心协力;文明创建更是一场没有终点的长跑,既需要创又需要建。各级文明单位要既在创建过程中当好主力,抗好文明大旗,又要脚踏实地、实干求成,从自身岗位着眼,从部门工作着手,在做好本职工作中促进文明创建,在文明创建中做好本职工作。

扩展资料:

怎样创建文明单位?

一、明确指导思想,给创建指明方向

文明单位创建,始终要将指导思想明确的定义在:以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单位的目标管理,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协调发展。

二、搞准创建标准,达到创建要求

在指导思想明确的前提下,要认真研究具体的《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安排专人负责逐条对照,确定哪些做了,哪些没做,哪些需要完善。因为文明单位创建考核内容涉及的面较广,很难面面俱到,可以对照考核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对那些非硬性指标进行梳理。

三、领导重视,带动创建扎实推进

领导班子对文明单位创建的认识程度,是创建活动成败的重要保证。创建过程中要求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必须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把文明单位创建列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在党组织会议、行政会议、职工大会上强调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重要性。

四、健全创建工作机制,加强创建宣传

创建工作必须成立以行政一把手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使创建活动有人抓有人管。并明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的工作制度。在制度上,应该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规划、创建措施、经费保障措施、奖惩办法等,为创建活动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证。通过学习,提高广大职工对搞好精神文明建设的认识,增强广大职工自觉参与创建文明单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五、重视痕迹化管理,确保创建有记录有依据

痕迹化管理,是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工作。将制度、办法、做法痕迹化有利于考核检查,有利于说服检查组,在吃透考核办法和标准的同时,应该按照考核标准和要求建立一套完整的档案资料。

六、加强硬件建设,为文明创建提供有力支撑

硬件设施是文明单位创建的一项重要指标,建设花园式单位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组成部分,创建单位应该将改善和完善办公环境的投入纳入到年度预算中,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计划和措施,并注重细节,如在绿化区内栽插提示牌时,将提示语人性化、提示牌美丽化,同样是提示不要踩踏草坪,可以写成,"请不要让你的脚,使我呼吸困难"等,这样既起到了提示作用,也体现了一个单位管理人员的素质。

参考资料:

文明单位当扛起文明大旗“走在前列”---中国文明网

回答3:

创建文明单位的意义:

1、 创建文明单位是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实践,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重要载体,是把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任务有机结合并落实到基层的有效途径,

2、是新时期党的群众及思想政治工作的创新方式,是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大力提高城乡文明程度、公民素质和生活质量的有力手段。社会各方面都应当积极参加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关心和支持文明单位的成长,维护文明单位的荣誉。

扩展资料

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建设及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落实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精神,始终不渝地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指导方针,提高中央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总体水平,使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精神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创建文明单位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主要形式,是组织和引导广大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不断提高单位整体文明程度,把两个文明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的有效途径。

第三条 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是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先进单位,是国务院各部门各单位在两个文明建设中获得的荣誉称号。

第四条 创建文明单位活动,要坚持“重在建设,贵在坚持,务求实效”的工作原则,保证创建工作健康发展。

第五条 各部门各单位党政领导要把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作为本单位两个文明建设的基本任务列入议程,制度规划,定期研究,狠抓落实。要把“创三优(优质服务、优良作风、优美环境)文明机关,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的活动贯穿于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之中,要从组织、人员、经费等方面对创建活动给予支持和保障。党政工团等部门要齐抓共管,干部职工齐创共建。

参考资料: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建设及管理暂行办法—百度百科

回答4:

提高单位的知名度,全面提升单位综合管理实力和整体文明素质, 构建和谐社会的理性选择,是社会文明、社会和谐在城市的缩影,展示单位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谐社会建设取得的成就,激发全社会创建文明的热情,形成创建文明的强大合力,把创建文明单位活动推向新高潮。 全面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提高管理水平,塑造机关良好形象的一项系统工程创建文明单位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体现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积极开展文明创建工作,是推动落实科学发展的根本保证,有助于提高善于学习的能力,科学决策的能力,提高抓班子带队伍的能力,工作抓落实的能力,提高防腐拒变的能力,切实加强执政能力建设。 创建文明单位,是提升队伍素质,更好地落实工作。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就是要凝聚力量,促进工作人员整体素质的不断提升,通过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督促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先进的政治理论,不断增强队伍的政治素养,。

回答5:

文明单位是在本单位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取得显著成绩的综合性最高荣誉称号。文明单位分区(县)级、市(地区)级、自治区(省)级和国家级四级。

创建文明单位永恒的主题:提高服务质量,提供优质服务。

文明单位是认真贯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方针,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由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共同批准命名的综合性最高集体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