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法律知识 我的车,别人驾驶的,拐弯处撞了摩托车,致使摩托车驾驶员受伤,然后我驾车逃逸!

2025-04-25 02: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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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由于你只简述了事故的过程,我就个人所理解的情形,针对你的问题进行解答。仅作参考,具体要以交通事故处理部门处理意见为准。

一、你朋友有无驾驶证很关键。
如果你明知你朋友没有驾驶证,碍于情面,而将车交给朋友驾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的规定,“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交通故事发生后,你选择了逃逸,可能要负全责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1991年9月22日国务院令第89号发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七条 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或者执勤的交通警察,听候处理;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其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应当负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第二十五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一)逃逸……

三、关于你的罚款等费用的说明。
根据第十三条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需要抢救治疗的,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应当预付医疗费,也可以由公安机关指定的一方预付,结案后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交通事故责任者拒绝预付或者暂时无法预付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时扣留交通事故车辆。
第三十六条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四、如果事故发生后,你积极报案的话,可以向车辆所在的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根据第十四条 在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法定保险的行政区域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由当地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预付伤者抢救期间的医疗费、死者的丧葬费。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有权向抓获的逃逸者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追偿其预付的所有款项。

五、关于事故的责任认定,若你认为有不合理的地方,可以申请重新认定。
根据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六、关于理赔费用问题。
在本次事故中,你是车主,朋友是肇事者,虽然你与朋友之间关系变味了。但是受害人可以要求你们俩个人中任何一人负担部分或全部的赔偿。也就是说受害人可以要你一个人赔全部,也可以让你赔部分。若你朋友拒绝赔偿,就由你本人全额赔付,当然,事后根据交管部门的责任认定书,你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向肇事者进行追偿。
如果你也无力赔偿,车主和肇事者就同时负担起民事债务,受害人可要求强制执行。一般来说会要求车主和肇事者写一个偿还计划给受害人,逐年分批还清。当然,最坏的情况是有关部门会拍卖你的部分的财产等非生活必需品以此来获得赔偿款。

七、摩托车驾驶人无驾驶证件,会另行处理。
若你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进行处理时,有证据证明摩托车驾驶人也存在一定的违法行为,可以相应地降低你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