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取得稿酬20000元,业余时间为外单位讲课取得讲课费4000元,王某应缴纳个税

2025-04-30 04:3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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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
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

王某应纳税所得额=(20000+4000)*(1-20%)=19200元
王某应交个人所得税=19200*20%=3840元
级数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20 000元部分 20 0
2 超过20 000 至 50 000元部分 30 2000
3 超过50 000元部分 40 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