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规定与实践中的做法往往是不太一样的,接触的多了,你就理解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二条 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一审法院叫你去提交的材料,会不会是新的证据。如果是新的证据,是符合法律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