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时候的公文传输靠的是驿站,一般每隔二十里有一个驿站,一旦需要传递的公文上注明「马上飞递」字样,按规定要求每天三百里,如遇紧急情况,可每天四百里、六百里,最快达八百里。
传递紧急文件时,每个驿站都用快马,这样,虽然不是「千里马」,但每匹马都死命奔跑下来,也可以是「一日千里」了。至于「六百里加急」、「八百里加急」,都是用来表示情况的紧急程度。
在文学作品中,对此有精彩描写:「八百里加急!八百里加急!」一卷黄尘滚滚,骏马飞驰而至,但见人影一晃,跳将下马,大声喝道:「八百里加急!御赐金牌,阻者死,逆者亡!」
随即又见烟尘滚滚,骑者已然离去。此时,古道凝云,晴空赫然!
唐代诗人岑参在《初过陇山途中呈字文判官》一诗中写道:「一驿过一驿,驿骑如星流;平明发咸阳,暮及陇山头。」在这里,他把驿骑比做流星。
按唐政府官方规定,快马要求一天行一八○里左右,再快些则要求日行三百里,最快的要求为日驰五百里。
天宝十四年十一月九日,安禄山在范阳起兵「叛乱」,当时唐玄宗正在华清宫,两地相隔三千里,六日之内唐玄宗就知道了这一消息,传递速度就达到每天五百里。
南北朝时北周宣帝,在洛阳招摇过市,亲自「乘御驿马」,日行三百里。
看来,唐朝的最紧急通讯是要求日行五百里,那无疑用的是「御马」级别,难怪如此神速。
唐代的一尺合现在的0.303米,一里合454.2米,就是用现在的眼光看来,「八百里加急」是快得不能再快了,但也要两天时间。
据《大唐六典》记载,最盛时全国有一六三九个驿站,专门从事驿务的人员共二万多人,其中驿兵一万七千人。邮驿分为陆驿、水驿、水路兼并三种,各驿站设有驿舍,配有驿马、驿驴、驿船和驿田。
在各种驿站服役的人,一般叫做「驿丁」、「驿夫」,或称「驿卒」、「驿隶」。从名称来看,他们的身分比较「低下」。
陆路上的驿丁,也同样受到煎熬。他们在烈日之下,在寒风凛冽的冬天,在倾盆大雨之中,都毫无例外地要身背文书袋,匆匆奔驰在驿路上。
敦煌有一幅晚唐时期题为《宋国夫人出行图》的壁画,就描绘了当时驿使身背布袋的形象。他们日常的任务很繁重,除途中奔跑著传递文书外,还要兼管扫洒驿庭等事项。
在唐朝法律中,把邮递过程中的种种失误的处罚,都规定得很详细,稍有差错,便要受到严厉的处置。
唐朝规定,驿长应负有若干责任,首先他必须每年呈报驿马的死损肥瘠,以及经费的支出情形。
若有驿马死损,驿长负责赔偿;若私自减去驿站人员和马匹,则「杖一百」。对驿丁的处罚更严;唐朝规定,驿丁抵驿,必须换马更行,若不换马则「杖八十」。
唐律还规定,凡在驿途中耽误行期,应遣而不遣者,杖一百;文书晚到一天,杖八十,两天加倍,以此类推,最重的处徒罪二年。
有人问:「执行八百里加急这样的重要任务,若被敌人或强盗半途劫去了怎么办?」唐律规定,假如耽误的是紧急军事文书,则罪加三等。因书信延误而遭致战事失败,则判处绞刑。
《唐国史补》曾纪载一个负责签发公文的员外郎的官,他处理了一件从河北发配到岭南的囚犯的文书,本应向河北、岭南两处发文,因夜间疏忽,只发了岭南一地,河北未发。事发之后,这个员外郎遭到了免官的处分。
而若因传递文件而泄露重大机密者,处以绞刑。从这样严厉的法律来看,一般强盗是不会去碰这些重要文件的,以免招惹官方的拚命剿杀。
而在交战时,应早料到敌方会「打埋伏」拦截情报,所以至少会多途径、多个人携带文书以防万一。
这个似乎是有典故的
八百里不是具体指的八百里
而是指路途遥远时间紧迫
差不多这个意思
古时候的文件传输靠得是驿站,一般每隔 20 里有一个驿站,一旦需要传递的公文上注明“马上飞递”的字样,就必须按规定以每天 300 里的速度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