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守仁的思想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致良知”
“致良知”是王守仁的重要伦理观点之一。是他根据孟子的“良知”观点加以综合、发展而创立的学说。(语出《孟子.尽心上》 :“人之所不学而能者 ,其良能也 ,所不虑而知者 ,其良知也。”)
其要点包括:
第一,良知即是天理。在孟子那里,良知本是一种先验的道德观念,是指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而王守仁对此则作了本体方面的发挥,以为吾心之良知,即所谓天理。把先验的道德良知视为代表世界本原的天理,因而良知便成为人人心中不假外求的道德本原。在王守仁看来,良知是是非之心、好恶之心,是判断是非的唯一标准;良知人人俱在,自圣人以至愚人,无不相同;人人同具良知,人人有个判断是非善恶的自家标准。因此,他强调,良知就是人人所具有的"心之本体",它先验地存在于人们的心中,人们依良知而行便会产生正确的道德行为,故而无需向外寻求道德行为的来源。
第二,良知是心之本体。在王守仁看来,良知天理在人们的心中,天理的昭明灵觉就是人心之虚明灵觉。通过它,人们便能很自然地感觉或判断出人的行为的善恶是非,从而推动良知,并使它充分发挥自己的机能,以善念支配人的道德行为的过程,此即致良知的功夫。由此可见,王守仁的致良知的学说,充分强调了良知在道德修养中去恶为善的主观能动作用,并使之成为支配人的道德行为的精神本体。
第三,对朱熹格物致知说的改造。朱熹的格物致如说强调知识在人的通德修养过程中的作用,忽视了人心在此一过程中的能动功能。对于朱学的这一内在缺欠,陆九渊曾经表示过严重不满,以为朱学的这一原则实在是支离破碎,并由此而提出自己的新的解释。王阳明在这一问题上,基本是接着陆九渊的思想继续前进,如果说有所不同的话,那就是他对朱熹反复强调的格物致知进行了一番新的解释,即将"物"解为"事",将"格"解为"正"。这样"格物"便是在意念发动处的件件事情中为善去恶,避开主观意念中恶的认识,接近善的感觉。这也就是诚意。
王守仁的致知格物其实就是穷究吾心之良知。从而把《大学》的实践道德思想转变成自己的"格物致良知"的道德修养论。
2、“心即理”
所谓“心即理”,在王守仁看来,就是不能像朱熹那样将“心”与“理”分而为二,从而导致“知”与“行”、“学问”与“修养”的分离。为此,他继承和发挥了陆九渊的思想,认为“万物皆归于吾心”,并由此说明进行道德修养只要求之于心,于心上下功夫就够了。
“心即理”很明显地体现于王守仁的一个论断:“心外无物”。也正由此语,他被认为是中国主观唯心主义的代表人物。“心外无物”一说,与佛家的充满禅意的一段对话颇有异曲同工之妙:“风动邪?幡动邪?” “非风动,非幡动,心动也。”“心学”与佛家渊源之深可见一斑。
王守仁“心即理”是注重身心修养的学说。他对格物的解释是:“格物者,格其心之物也,格其意之物也,知者,致其物之知也。此岂有内外彼此之分哉?在他看来,格物没有内外彼此之分,因此格物是格心之物,是去其心之不正。这样,王守仁的格物不是朱熹即物穷理的求知方法,而更偏重于为善去恶的内心涵养,从而使格物与致良知完全吻合起来。
3、“知行合一”
知行合一:是中国古代哲学中认识论和实践论的命题,主要是关于道德修养、道德实践方面的。“知行合一”观认为:不仅要认识(“知”),尤其应当实践(“行”), 认识事物的道理与实行其事,是密不可分的一回事。只有把“知”和“行”统一起来,才能称得上“善”。
明武宗正德三年(1508),王守仁在贵阳文明书院讲学,首次提出“知行合一”说。所谓 “知行合一”,不是一般的认识和实践的关系。“知”,主要指人的道德意识和思想意念。“行”,主要指人的道德践履和实际行动。因此,知行关系,也就是指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践履的关系,也包括一些思想意念和实际行动的关系。王守仁的“知行合一”思想包括以下两层意思。
(1)知中有行,行中有知。王守仁认为知行是一回事,不能分为“两截”。他说:“知行原是两个字,说一个工夫”。从道德教育上看,他极力反对道德教育上的知行脱节及“知而不行”突出地把一切道德归之于个体的自觉行动,这是有积极意义的。因为从道德教育上看,道德意识离不开道德行为,道德行为也离不开道德意识。二者互为表里,不可分离。知必然要表现为行,不行不能算真知。道德认识和道德意识必然表现为道德行为,如果不去行动,不能算是真知。王守仁认为:良知。无不行,而自觉的行,也就是知。这无疑是有其深刻之处的。
(2)以知为行,知决定行。王守仁说:“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工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他的意思是说,道德是行为的指导思想,按照道德的要求去行动是达到“良知”的工夫。在道德指导下产生的意念活动是行为的开始,符合道德规范要求的行为是 “良知”的完成。
王守仁的“知行合一”说主要针对程朱理学而发的。因为程朱理学主张“知先行后”,将知行分为两截,认为必先“知”然后才能“行”。王守仁提倡知行合一正是为了纠程朱理学之偏。
王守仁的知行合一说深化了道德意识的自觉性和实践性的关系,克服了程朱理学“先知后行”的弊病,但是同时也抹去了朱熹知行说中的知识论成分。王守仁的观点虽然有利于道德修养,但忽略了客观知识的学习,这就造就了以后的王学弟子任性废学的弊病。这些消极因素也因看到。
王守仁认为,人们不仅应当认识事物的规律性,即应当“知”,而且还应当将这种认识应用于实践,也就是“行”,只有把“知”与“行”统一起来,实现“知行合一”,才能称得上“善”。换言之,“知”与“行”应该统一于人们认识事物、遵循规律的全过程。
“知行合一”看似简单,但要真正做到却并不容易。在人们的实践中,普遍存在着两种错误倾向——“知而不行”与“行而不知”。有些人有了方向,却没有执着的品质;而有些人可能有执着的品质,却找不到正确的方向,两者都难以获得成功。
有鉴于此,很有必要弄明白如何处理好“知”与“行”的关系。
首先,要反对“知而不行”的态度。“知而不行”有两层含义:一是“知而不能行”,二是“知而不去行”。前者是不能用所学的理论指导实践,而后者则是从思想上根本就没有打算去实践。读死书、死读书的“教条主义”、“本本主义”者,往往是“知而不能行”者,只是用读书来装腔作势、装点门面,为知而知,自我陶醉,自我欣赏或自我炫耀的人则往往是“知而不去行”者。
一方面,我们批评那些“知而不行”者,指出:知识不等于智慧,更不等于能力。另一方面,又要注意,千万不要走到相反的极端。那就是“行而不知”。
所谓“行而不知”就是仅仅机械地执行,却没有弄明白其中的道理,“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有的人靠经验成功,却将一时的成功经验看成不变的规律。无可否认,经验很重要,但我们所处的内外环境总在发展变化,如果一味依赖经验,成功只能是昙花一现。
经验有时是靠不住的。因此,我们的实践必须以科学地分析判断为依据,要克服片面性,要力戒经验主义和形而上学,要“行”在“知”中,而不是人云亦云或盲目蛮干。
造成“行而不知”的原因主要是学习精神、创新精神、团队精神、民主意识、自律意识缺乏,修正自然也要从这几方面着手。
要做到“知行合一”,就必须在“学中干”,在“干中学”, 在“知中行”,在“行中知”,在“学”与“干”、“知”与“行”的良性互动中逐步接近真理。也就是说,只有在不断学习的过程中不断实践,在不断实践的过程中不断学习,才能实现“行知合一”。
面对瞬息万变的形势,我们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大量吸收新知识、新信息,科学分析本行业发展的趋势,在“知”的基础上,“行”在本行业的前面。但是,超前要适度,要在“行”的同时不断学习,让我们的“行”不至于迷失方向。真正做到 “知行合一”。
徐爱是王阳明先生的首徒。他在《传习录》卷首所写的“引言”中,对王阳明的学说进行了概括性介绍。其中有一段介绍王阳明的“叛经离道”,也就是王阳明否定了“先儒”对儒学经典的“正宗”解说,如《大学》中的格物诸说,王阳明一律采用旧本为准,而这些旧本之前已被“先儒”(如朱熹)们所鉴定为误本,因此王阳明的举动等于说是对“先儒”们举起了反抗的大旗。因此,徐爱说,对于王阳明的学问“始闻而骇,既而疑,已而殚精竭思”。而最终徐爱佩服于王阳明的精妙解读和他的思想境界,称赞王阳明是“粹然大中至正之归矣”。对于王阳明的学说,徐爱有一个形象的描写。“但见先生之道,即之若易,而仰之愈高。见之若粗,而探之愈精。就之若近,而造之愈益无穷。十余年来,竟未能窥其藩篱。”
正因为王阳明的学说的起点较高,是站在“道心”的角度来论说学问,因此世人由于学识不足,往往不能窥其门径。加上王阳明本身行为举止“和乐坦易,不事边幅”,因此世人也往往误解王阳明以及人的学说。即使游学之士听到王阳明的学说,也是一知半解。徐爱说这种现象是“得一而遗二。见其牝牡骊黄,而弃其所谓千里者。”因此,徐爱为了让王阳明的学说免于误传,所以写了一本书,取名为《传习录》,记录了学生们与王阳明之间的解惑答疑,明了一些学问上的释义,使王阳明的学说得到了正确的传播。但是,后人就连对这本《传习录》的理解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各种言论代代层出不穷,这也是徐爱生前所没有预料到的。
徐爱对王阳明学说的解释,应当是比较准确。但是正如徐爱所说,由于王阳明学说的高妙,许多人一知半解。以至于后人尤其是当代之人将王阳明的学说归为“主观唯心主义”的学说,这主要是出于王阳明强调“心即理”、“心外无物”。但是把这个“心”理解为现代意义上“人之心(人的主观意识)”,就大错特错了。假如“心”只作人心讲,那么现代常用的“核心”、“中心”中的“心”又作何讲?因此,王阳明心学中的“心”只是一个哲学概念,而不是我们常说的“人心”。即这个“心”并不是简单的“血肉之心”,也不是“纯意识”,宋明的理学家认为是一种至清至灵之气而已。《传习录》上载“问:“人心与物同体,如吾身原是血气流通的,所以谓之同体。若与人便异体了。禽兽草木益远矣,而何为之同体?”先生曰:“你只在感应之机上看,岂但禽兽草木,虽天地也与我同体的,鬼神也与我同体的。”请问。先生曰:“你看这个天地中间,什么是天地的心?”对曰:“尝闻人是天地的心。”曰:“人又是什么做心?”对曰:“只是一个灵明”。由此看来,不能以俗称的“心”来理解王阳明所说的“心”。正所谓“道可道,非常道。事实上,徐爱在《传习录》中已经揭开了这个答案,这个心其实就是“天理之心”,也叫做“道心”,源于古代的十六字治国真言(参见《暮初的博客》《王阳明的《心学》源头》)
“道心”是处于相对较高层次的哲学范畴,其抽象性高于“人心(这里指“人之道心”)”,也就是说“人心”之理也不脱“道心”之范畴。由此也可以理解在研究事物的本质时,必须“去人欲,存天理”。就能理解“此心纯处天理之极”究竟是什么意思。(这个意思就是“事物的本质属性高于一切其它属性”(摘自《暮初语录》)。
由于从儒家而言,对于求解人心的问题时,“诚意、正心、修身”等几门功课尤其重要,因此另据《大学问》,“然心之本体则性也,性无不善,则心之本体无不正,何从而用其正之功乎?盖心之本体本无不正,自其意念发动而后有不正”。这让世人误以为“心”仅仅是指“人心”,事实上“人心”之中也有“道心”,万事万物之中也有“道心”,而对万事万物的“道心”感应和揭示,才真正涉及到“齐家、治国、平天下”。当然,又与“人心”又存在莫大的关系。
`对于什么是“心”,王阳明在回答徐爱的提问时说,“心一也。未杂于人谓之道心。杂以人伪谓之人心(人的感知),人心之得正者即道心。道心之矢其正者即人心。初非三心也。程子谓人心即人欲,道心即天理。语若分析,而意实得之。”(《传习录》)
王阳明在这里解释“心”是什么意思,并分了几个层次来说明。一是说“心”只有一个,即每个事物所对应的本质属性只有一个,这就是事物本质的唯一性。一个事物不可能有二个本质特性。二是说没有被人的感知和描述所歪曲而自然存在的本质属性就是“道心”,也就是不依人的意志客观运行的规律和事物的本质属性就是“道心”。当人心(人的感知)正好与事物的本质相符时,也就是探知了“道心”。而恰如其分地得到“道心”的感知(人的感知),就是人之道心。假如并没有正确了解事物发展的本质,却自认为已经了解了事物的本质,这就是“伪假的人之道心”,称之为“人心”。因此,王阳明说,事物其实没有三心,只有一心,程子老先生说过人心就是人欲,道心就是天理。虽然程老先生在语言解释上没有到位,但是可以感受到他实际已经知道正确的答案了。而这其中的“道心”就是良知。所以,“致良知”的意思就是正确地探求事物的本质属性。这就是说,“格物致知”的正确理解应该是通过事物的表现属性进而了解事物的本质属性。而不是以往先儒们所解释的、仅仅停留于事物表面的理论,即所谓的“理”。因此,“心”比“理”更进了一步,这也是王阳明天纵聪明之处。无怪乎最终获得儒家正宗曲阜孔家的承认,登堂入室。
从现在的理论用词来说,“道心”就是真理,就是事物运转的客观规律,就是荀子在《天论》中所说的“天行有常”之“常”的内涵。因此王阳明解释说,“本注所谓的‘尽夫天理之极,而无一毫人欲之私者’含义就非常清晰明白了。也就是说,事物的本源有其自行运作的规律,不随人的贤恶而有所偏向。也就是荀子在《天论》中所说的“不以尧存,不以桀亡”的同一道理。
但是由于用“道心”来解释物质的本源似乎仍有局限,结果王阳明只用一个“心”来概括,结果引起当时学术界的骚动,一时斥为异端之说。也是人不能理解“心”的正确含义,王阳明也懒得给一些庸儒解释什么是“心”,以至于引起一场大误会。
王阳明的另一个弟子王艮(1483—1541)(明代哲学家,泰州学派创立者,初名银,师王守仁为其改名,字汝止,号心斋。泰州安丰场(今属江苏东台)人。有《王心斋先生遗集》)。认为“天性之体,本是活泼;鸢飞鱼跃,便是此体”,“良知之体,与鸢鱼同一活泼泼地。……自然天则,不着人力安排”,“凡涉人为,便是作伪”(《遗集》卷一《语录》)。假如如世俗之说,把“心”理解为平常的人之心(主观意识),事实上已经涉及“人为”了。
综上所说,何来“主观唯心主义”之谓也。后人不懂王阳明,一知半解,反将脏水泼向王阳明,让王阳明的学说百年蒙尘,是可忍孰不可忍?。毕竟以现代文法套用古代的行文习惯,不免有点驴头不对马嘴之嫌。
先看看传习录吧,多看几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