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税收体制改革到底改了些什么啊?

如题!!
2024-12-03 23:5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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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994年税收体制改革内容主要有六个方面:(1)按照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各自的事权,划分各级财政的支出范围。中央财政主要承担国家安全、外交和中央国家机关运转所需经费,调整国民经济结构,协调地区发展,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需的支出,以及由中央直接管理的事业发展支出;地方财政主要承担本地区政权机关运转以及本地区经济、事业发展所需的支出。(2)根据财权事权相统一的原则,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收入。按照税制改革后的税种设置,将维护国家权益、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需的税种划分为中央税;将适宜于地方征管的税种划为地方税;将与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的主要税种划分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在划分税种的同时,分设中央和地方两套税务机构,实行分别征税。(3)按统一比例确定中央财政和地方共享税的分成比例,按承认现状,分省分别确定税收返还的数额。共享税的分成比例是全国统一的,这是改革的一条基本原则,体现规范和统一的原则。中央财政对地方税收返还数额以1993年为基期年核定。税收返还则从承认现状、尊重历史、体现差别、体现了从实际出发的原则,保证了分税制改革的顺利进行。这部分收入从本质上讲是地方的收入而不是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1994年以后,税收返还额在1993年基数上逐年递增,递增率按各地增值税和消费税增长率的1:0.3系数确定。增量共享是中国分税制改革的一个创造,有鲜明的中国特色。(4)妥善处理原体制中央补助、地方上解以及有关结算事项。改革的一条重要原则是原体制分配格局暂时不变,经过一段时间过渡再逐步规范,以减少推行分税制改革的阻力。原体制中央对地方的补助继续按规定执行。原体制地方上解仍按不同体制类型处理;实行递增上解的地区,按原规定继续递增上解;实行定额上解的地区,按原规定的上解额继续定额上解;实行总额分成地区和原分税制试点地区按1993年实际上解数和递增额,并核定一个递增率,每年递增上解。原中央对地方下拨的一些专款,该下拨的继续下拨。这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实行渐进性改革原则的体现,实践证明是成功的。(5)建立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制度。转移支付具体数额的计算采用公式法,分别计算各地的标准财政收入、标准财政支出,不足部分由中央对地方进行转移支付。转移支付已成为分税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已成为地方、特别是中西部地区保证必要财政支出的一组重要来源。中央财政越是集中财力,转移支付制度就越重要。(6)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建设的推进,我国的财政改革措施主要还有:部门预算改革、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农村税费改革、部门预算改革、政府采购制度、收支两条线改革、所得税分享改革、出口退税机制改革等。

回答2:

最最主要的是在全部货物流通领域普遍推广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