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给小孩补办出生证须要什么证件

2025-04-26 12: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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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离婚(单亲)后,补领《出生医学证明》需要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证明单亲之用)等证件,其他资料,由接生医院负责完善。

  为便于说明,以上海为例,具体咨询孩子出生地的妇幼保健院工作人员(内容来源:http://www.wsjsw.gov.cn/wsj/n429/n432/n1488/n1489/u1ai135365.html):

  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的程序:

  (一)由当事人或其监护人持新生儿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原签发机构提出补办要求。原签发机构根据原签发信息审核《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书》和《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登记表》。

  (二)对符合要求、材料齐全的,原签发机构在《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登记表》上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于7个工作日内,将审核后的《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登记表》交由申请人到市妇幼保健中心进行补证,并登记在案。对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告知需要提交的材料。

  (三)补证机构查验《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登记表》,核对新生儿父母、子女户口簿、有效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于7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

  已报户口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补发的证件应当加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专用章”,并做好登记。原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同时作废。对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不予补发。

  凡《出生医学证明》签发中有特殊情况的,应逐级上报,并于3个月内将办理情况书面告知当事人或其监护人。

回答2:

在合法医疗机构出生,当时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者,年龄超过一岁,补办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原接生机构未发放《出生医学证明》的证明
  2、《出生记录》的复印件
  3、所在地村委会( 居委会)证明
  4、夫妻双方的 户口本和 身份证
  5、 办证人的身份证
  如果 因遗失、被盗等原因需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的,应提供下列材料:
  1、由原发证机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存根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由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 遗失声明
  3、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没有进行户口登记的证明
  4、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提供上述1、2款材料,只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如果 在非法机构出生的婴儿,补办《出生医学证明》时提供下列材料:
  1、到就近乡镇级别以上的卫生院领取《 亲子关系声明》,用 钢笔或中性水笔认 真书写;
  2、提供接生机构《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副本复印件;接生人员《 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 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1份及近期照片一张;
  3、非 医疗机构人员接生的,需提供接生人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近期照片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