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法律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是离婚前的债务需要双方共同承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