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光荣户适合精准扶贫吗?

2025-02-25 22:2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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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三条之规定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但生育间隔不得少于四年。第十四条规定少数民族也应当实行计划生育。但夫妻双方均为全国一千万以下人口的少数民族,以及夫妻一方为鄂伦春、鄂温无、赫哲、达斡尔、柯尔克孜族的,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但生育间隔不得少于四年。夫妻双方均为鄂伦春、鄂温无、赫哲、达斡尔、柯尔克孜族的,依法生育二个子女后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所以根据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回族不符合再生育条件。请依法行事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