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劳动合同法的问题

2025-03-09 08: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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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劳动合同的问题不用担心,单位既然跟你签了合同,就不会说没签,因为有的大公司的劳动合同涉及老总签字、盖章等等问题,确实不能及时将合同交给劳动者一份。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所以单位说你没签合同是对他不利,他肯定不会说没签。你可以隔段时间就向公司索要劳动合同。还有《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定: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对于工作地点的要求要看你合同上怎么写的,如果写了具体的工作地点却还让你跑来跑去就是公司违法,如果没写具体地点的就没问题。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所以单位收取你工服费的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当然他不敢给你收据或发票。
3.工资如何发要看你们公司的考勤及薪资制度是如何规定的了。。。
4.对于搜集证据,要看你想以什么条款起诉单位,所以你最好咨询一下相关部门。另外最好尽快索要劳动合同及工服费收据/发票。

回答2:

1 合同期6个月以内,试用期不超过15天。你的合同是6个月,试用期应该是15天。
2.你的工作一直没定下来,签定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义务给予劳动者工作岗位安排工作。这个你要问清楚。
3.工资的问题,你看清楚你的合同,合同是什么工资是什么样的,你不能老是让公司换来换去的,你看清楚 你是和用人单位签合同还是和那种劳务派遣的方式就业的。

回答3:

你可向当地12333劳动热线咨询具体做法。

回答4:

合同你应该自己也有一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