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广东省江门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

2011广东省江门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
2024-12-04 18: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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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入围考生按下列类别提供相应材料(带原件并复印1份交审查单位留存)
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持准考证、内地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参加报考资格复审。
其中,属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持准考证、内地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暂缓就业协议书参加报考资格复审。
社会在职人员:
社会人员持准考证、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参加报名资格复审。
其中,在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属国 外留学归来人员的,还须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其学历、学位证书为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此外,报考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外语、计算机水平等职位的考生,还应当提供相应的证书或证明材料。
其他事项:
1、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考单位可依次递补拟面试对象;
2、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请留意本网站有关面试时间的通知;
3、请考生按本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准时参加资格复审。如缺席的,按个人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因提供复审材料不齐等原因导致无法复审的,后果自负;
4、请未进入报考资格复审但成绩靠前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最终复审所需材料请以官方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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