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程中交付使用与竣工验收期间的维修由谁负责? 甲方已经使用接近1年 缺仍不进行竣工验收

谢谢
2025-03-29 01:5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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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交付使用与竣工验收期间的维修全部应该由施工方承担。
但是也有特殊情况,例如甲方故意拖延竣工或者因为甲方原因造成的竣工拖延,那么施工方可以发函要求甲方组织甲乙双方初验,并以书面形式双方签字盖章,那么本次验收之日起的2年内,属于装修工程的保修期,任由施工方负责,超过这个时限,则有甲方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