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素法分等
重庆市农用地分等是在充分利用有关部门的经验和成果,通过对资料的整理、分析以及外业补充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国土资源部制定的标准耕作制度和光温(气候)生产潜力指数,并以《农用地分等规程》规定的计算方法测算农用地自然质量等指数,确定农用地自然质量等别;其次根据重庆市农用地实际利用水平和农用地集约经营水平,采取逐步修正的方法,测算农用地利用等指数,确定农用地利用等别;最后结合重庆市农用地经营状况的特点,对农用地自然生产力和经济生产力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测算农用地经济等指数,确定农用地经济等别(图 3-1)。
(二)样地法分等
重庆市农用地样地法分等技术路线是:建立市级标准样地体系,采用“双向控制”(即设置优质标准样地和劣质标准样地控制各个区(县)的最高和最低等别)对重庆市农用地分等定级估价的 5 个试点进行样地法分等。根据《农用地分等规程》及实际情况,每个试点县选取 10 个优质标准样地和 10 个劣质标准样地,并确保 5 个试点的标准样地中包含重庆市农用地质量最优和最差的地块。依据 5 个试点县样点与标准样地的比较,建立加减分规则,使这一规则适用于重庆全市样地法分等。依据上述思路,建立重庆市农用地样地法分等技术路线,具体见图 3-2。
图3-1 重庆市因素法农用地分等技术流程图
图3-2 重庆市样地法农用地分等技术流程图
(三)计算分析方法
农用地分等等别指数计算采用“综合指数法”。
利用 Excel、SPSS 统计软件等进行分析计算及基础数据库建设。
(四)图形数据处理技术及方法
数据库建立、成果图件编制、面积量算和统计采用 MapGIS、ArcGIS 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