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2012年4月起,禁止由天津街由南向西往青年路左转弯。。此外在划有方向的车道,如果没有左转标示,不可左转。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1条“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所以从法规看,没有左转车道,无论何时,是不能左转的。
2、重庆街是由南向北单行,所以由解放东路,不能东向南往重庆街左转。。另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0条“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本车道车辆按指示方向通行”,从法规可以判断,如果没有可供左转车道,左转信号灯自动无效。即使左转信号为绿灯,也不能左转。当法规相互冲突时,等同于禁止。
3、如果单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没有划箭头,则可以任意方向行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