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情况企业一开始,就存在 较多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地方,比如试用期过长,试用期工资未达到试用期后的80%,未签合同,未购保险等等。如果以2010年11月10日作为本案争议时间的话。张某能主动的权利如下:
1、试用期过长,超出法定二年合同二个月试用期,超出的部分就按3000元支付工资。补发3000元差额。
2、试用期后是3000元,试用期应为2400元,补发差额900元/月*2=1800元。
3、未签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刚好足足一年整。要求支付从2009年11月10日开始(10月18-11月9日,已超过法定时效)到2010年9月18日的双倍工资。
4、要求补交社会保险。
5、按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或者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并支付此期间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
6、要求支付解除合同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一个月工资。
如果以现在作为争议点的话,就什么都没有了,全部超过法定时效了。
仲裁申请书
本人张某某系A公司员工,2009年9月入职,2010年11月被A公司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现申请仲裁,要求:
继续履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或要求补偿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双倍赔偿金---两个月的月薪工资)
补缴2009.9-2101.11期间的社会保险。
理由:
1 A公司违法劳动法条款(劳动合同期限满1年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2.试用期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看看你那里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否低于1500.如果高出,则罢)
3.劳动关系事实形成超过1年了,则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律作出如下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以上 仅供参考
朝阳仲裁那里总有人问你,要不要咨询,或者代写申请书,大概100块钱一份。我今天刚立了案,自己写的,折腾了3天。话说,楼上的给你写了那么多,一点分数都没有呀……不过不够清晰明了,例如 4、要求补交社会保险。需要写明补缴的期间。 另外,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第一条就应该:要求确定本人和该公司在**期间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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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电视系列...(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