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算工伤吗

2025-03-09 21:4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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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工伤的定义标准如下: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条例规定,职工有9种情形之一,应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条例还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7、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8、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9、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和用工单位因工伤认定发生争议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国家劳动部于1996年8月12日发布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该办法第8条对哪些情况可认定为工伤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按该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的可认定为工伤,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
第二,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
第三,必须是本人没有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
第四,必须是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

回答2:

回答3:

回答4:

应当在平时正常的上下班时间范围内,例如应当在一个小时之内到家,现在是五个小时之后出的事,再说是上下班的路上就有些牵强了。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如果肇事方赔偿金额不足,或者不能赔偿时,由工伤保险机构承担补足的责任。

回答5: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要由交警部门认定你在交通事故中不负主要责任(事故责任低于50%),即可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