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停车未按规定放置警示标志本来是比较严重的违法行为,但按照你的描述,你方车辆已经靠近最右方路边且打了双闪,应该不是造成事故的最主要的原因,造成严重的追尾事故后车应该有超速或者未保持安全车距的行为,估计认定你方同等责任或者次要责任的可能性较大。
至于赔偿方面,则需要在根据死者和伤者一方的具体情况来计算,其中包括伤者伤残程度,扶养关系,以及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等诸多因素,目前很难估算赔偿额度,最终计算出来的合法赔偿额度内,你的保险公司先在交强险12万2千元额度内全额赔付,超出的部分则根据交通事故认定的责任比例划分各自承担,而属于你方需要承担的部分将能够在商业三者险的额度内获得赔付。
1警察认定责任,交强险赔偿后,不足部分按责任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由于有人员死亡,您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3,赔偿参考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可能全责或者主责 死亡最多就赔12万这个强险范围内的 伤的看严重不严重 车你也要赔的 自己算算够不够吧
这是非法停车;
全责或主要责任
要看商业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是否有与你相同的违法行为的约定,如果有,保险公司可能不预陪的,因此,只好听仲裁机关的了!
以后一定要按交通规则行车了,以保证你自己及他人的安全啊!
你主要责任,对方次要责任吧。50万够了吧。
事故不小,听法院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