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分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三类。所以根据我的理解,你是已经参加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但认为这个社会保险到时待遇太低,现在是不是还可以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在这里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可以,但需要前提条件。因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对象一是在企业(单位)就业的职工,二是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或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针对农村户籍人员不想挂靠公司自己缴费参保有途经只有先办理一本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成为个体工商户以后,就符合参保条件了。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条: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保险后,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到时可以转移合并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依据:国发〔2009〕32号第十二点规定:新农保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制定。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