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在公司做了三年一直未缴社保,以此为由辞职可以得到赔偿吗,不过期间我们写过自愿协议

2025-04-30 00:5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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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为员工交社保是法律强制性条款。基于劳动者弱势地位,有的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签下自愿不交社保协议,我认为用人单位免除自己为职工缴纳社保法定义务的约定是无效的。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回答2:

自愿不购买社保啊

回答3:

社保可以追讨

回答4:

自愿协议本身违法。因此这个协议是无效的。
你们可以以为为由辞职,并且完全可以得到赔偿,同时,也可以要求企业为你们补缴社会保险。
以后不要再写这些没用的协议了,无效不说,也损害了自己的利益。

回答5:

如果写过本人自愿不交纳社保的协议,以未交纳社会保险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无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