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和复制涉密载体有哪些保密要求?

在线等,我给高分,回答后我再追加
2025-04-29 07: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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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制作国家秘密载体应该注意经过审批编号登记,使用的时候要控制知悉范围
复制国家秘密载体,同样应该经过审批编号登记手续,同时加盖控制印章,视同原件管理,更重要的是要看原件是否允许复制,如果是非本单位制作的文件,复制前应当经过原制发单位的批准。
中央文件禁止复制

回答2:

1、复制本机关、单位产生的机密级、秘密级涉密载体,应当经主管领导批准。
2、复制非本机关、单位产生的涉密载体应当经制发机关、单位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复制。
3、复制涉密载体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或删除密级标志。
4、复制涉密载体应当履行登记手续,加盖复制机关、单位的戳记,编制序号。复制件要采取与原件相同的保密措施。
5、复制工作只能在本机关、单位内部进行;需要送外单位复制的,应交由定点单位复制。
6、严禁复制绝密级涉密载体。确因工作需要复制的,属于本机关、单位产生的,必须经本机关、单位主要领导批准;非本机关、单位产生的,必须经原密级确定机关、单位或上级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