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的职权是责令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退回占用土地。依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36、43条。关于责任问题规定的不是很详细,只有一个模糊的规定,即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补充一点,由乡镇负责土地执法的分管领导与责任人共同负责。
应该咨询当地的民政局,或者县级的都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