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情况而定。
1、如果无违法犯罪情况,将车辆停在自己私有、专用的停车场,因不好固定证据,不算违反交通安全法;若停在公共停车场不可以,违反了交通安全法。
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箱范围但允许杜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 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2、如果车辆发生严重交通事故,车辆损坏变形严重,当事人认为别人看到后,不好意思而遮挡,一般不认为是违反了交通安全法。
3、如果车辆涉嫌交通肇事逃逸,之后将车牌遮挡,无论是停在私有、专用停车场,还是停在公共停车场,都是违反了交通安全法。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