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问了我们庭长,他说要是法院调解的,一次性赔偿,包括潜在的危险。那么在调解书生效之后,以后出什么事情就和你无关了。要是他起诉你,法院判决你一次性赔偿他的什么什么之类的损失,那么以后因为你造成的伤害,在现在没有发现的问题以后又出现了,对方要你赔偿你还是要赔偿。而且不管是调解还是判决,要是真是因为你的伤害,在以后又出了什么 问题,他要起诉,法院还是要受理的,至于会怎么判,就要看他拿出来的证据了,他要证明他的伤害是因你而起的,而且是很重要却在当时没有预见的。
答案是肯定的。他的“权利”是法律赋予的,谁都无法剥夺。但这种权利的行使能不能再次让你赔偿,就得视具体调解情况而定。
如果你的“一次性赔偿”款包括了对方以后可能涉及的损失,而且在调解协议中明确了今后对方不能再次追究你的任何法律责任,那么对方以后再找你麻烦的可能性基本上不存在了。除非这份协议“显失公平”。
如果你的“一次性赔偿”款仅仅是截止至调解日的赔款,那么对方今后产生的相关联的损失必要还会找你麻烦。
为了慎重起见,为了避免赔偿“一次性”赔款之后,对方仍找你麻烦,可在调解书中明确“一次性赔偿”的项目,如:你一次性赔偿对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等各项人身伤害损失***********元。对方自愿放弃其他赔偿项目的请求。
并在协议后面明确,对方今后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向你索赔。
还有一点,协议必须得由当事人同意并签字,如果是由他人代理的,必须有当事人真实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看你们怎么调节的,可以选择一次性付款,以后就没有你的事了
也可以选择以后有事再要钱的办法
一般前者给的钱多,后者给的钱少些
至于后者有没有后续的赔偿,是不一定的
具体怎么选择你自己取舍吧
法庭调解就好比是两个人写协议(合同),法院是见证人,调解书尽量把能想到的问题写清楚,不要给以后留下隐患,建议咨询一下有经验的律师。
能私聊吗?有个事想问问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