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出自《关于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
依据《关于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第二十五条规定:卫生事业单位中,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特级主任医(药、护、技)师岗位、一级主任医(药、护、技)师岗位、二级主任医(药、护、技)师岗位、三级主任医(药、护、技)师岗位,分别对应一至四级专业技术岗位。
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一级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岗位、二级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岗位、三级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中级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一级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岗位、二级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岗位、三级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
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一级医(药、护、技)师岗位、二级医(药、护、技)师岗位和医(药、护、技)士岗位,分别对应十一至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扩展资料:
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相关要求规定:
1、卫生事业单位中,卫生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由主管部门和卫生事业单位,按照《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和本指导意见,根据综合考虑各岗位的知识、技能、责任、风险等因素综合确定。
2、卫生事业单位应分别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在核定的结构比例内聘用人员,聘用条件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关于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你说的是岗位级别,护士属于员级,所以是十三级,护师属于助理级,助理级又分十一级和十二级,其中十二级是助理级中的最低级。这个在2006年7月工改文件中有规定。
人社部关于卫生事业单位实行岗位设置文件中有明确说明。护士与护师均属于护理专业初级职称。其中护士13级(特指享受的岗位工资级别),护师12级。护师工作满3年以上可聘任在11级岗。若N年后通过国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被单位聘任为主管护师,则会享受10级的工资待遇。主管护师属于中级职称类别,它又分10、9、8三个等级。
你想找哪个方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