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些钱都是登记以后赠与的,没有指明只是赠与男方或者女方某一人的,很难界定为个人财产,没有根据的话只能算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登记之前赠与男方或者女方某一人的,应该定为个人财产,但是还是应该有相应的证据证明。否则登记后存入银行,没有证据也很难界定。
根据你说的情况,酒席上收的钱是在登记后,而且一般来说亲戚朋友也不会指名道姓就是给与哪一方的,所以一般都会定为共同财产。而男方出的彩礼和女方的陪嫁钱就要根据时间上的问题界定,很难界定也很复杂。如果双方非要把这些钱分的一清二楚,双方也都能互相理解的话,还是作个婚前财产公证吧。但是在一般老百姓眼里作这个财产公证是比较伤感情的。
还有不论存款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登记结婚后所得利息都算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劳动所得和他人的赠予和继承,所以你所说的财产应是夫妻共同财产了。
属于共同财产。若想排除,有以下办法
男方父母给彩礼、自己父母给嫁妆的时候指明赠与女方。
没有其他办法 呵呵呵
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在法律上各一半。要想分开只有另立协议书。道义上这些钱财夫妻间心中有数,拿走属于自己的…对方良心是没有异议的。
结婚男方家所给的彩礼钱和自己父母所给的陪嫁钱,是指明了给你的,这是无法否认的,完全由你支配
至于办酒朋友所出的礼钱,虽是因为你们结婚,但是如果有些人如你的亲友是为了还你的人情的,也应该由你支配,同样,男方的,由你老公支配的话,你也不要有什么意见
至于以后你把钱给谁花,完全由你支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