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大神多:请教劳动法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偿问题

2024-12-02 17:11:56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一、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没与其续签,不能主张双倍工资,视同按上期劳动合同履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4条也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上述解释与规定明确了这样一种法律关系:即未续签劳动合同情形下,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既然是“视为续签劳动合同”,理所当然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情形,也就不能主张支付“双倍工资”了。
  当然,若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续签劳动合同,由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可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二、暴力辞退你朋友,如果情况属实,可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6*2=12个月的本人工资。

回答2:

这个很简单,你赢定了,这类败类企业
直接仲裁,(因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01月01日实施)
理由以下:
一、补签08年至今的劳动合同,并补缴自05年至今的社保;
二、请求支付自08年01月至08年11月的双倍工资差额(这个需要到劳动监察去),另外需要你现在就准备材料(工作证、工资证明、考勤证明、首次合同签订证明、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最好有等等等等),并赔偿金,你失业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共计是六个月的
三。要求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现在主要是材料备齐,不要打草惊蛇(有点不道德,但是没办法,企业更没有道德)
一准赢

祝你好运

回答3:

都这么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视同你们之间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了,不能再要求双倍补偿了。不过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的,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就是工作一年要求支付二个月。工作了七年,就是14个月了,另外,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可以再要求一个月工资。总共15个月工资的赔偿。

回答4:

未续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最多只有11个月;之后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另外,这11个月大部分地区算超过了时效,不予支持。

回答5: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