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bjld.gov.cn/csibiz/home/static/articles/catalog_64300/2010-11-05/article_ff808081260bf226012
二、网上申报人员的减少
(一)参保单位根据参保人员的情况在网上申报系统录入职工减少信息时,须选择相应的减少原因。
减少原因包括:农民工解除合同、转外国籍、转往本区、转往他区、转外省市申请中断、判刑、劳教、参军、出国、非带薪上学。
(二)参保单位应依据网上申报系统反馈的办理减少成功信息,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并盖章,留存备查。
特别提示:
办理减少原因是转往外(本)区的,转出成功后,无需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网上申报业务管理岗办理转出审核。办理以下减少业务的,还需携带签章的《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及相关材料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网上申报业务管理岗打印相关表格:
※选择减少原因为判刑、劳教、参军、出国及非带薪上学的,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表二十二—1)。
※选择减少原因为转外国籍的,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一次性领取清算单》。
※选择减少原因为转外省市申请中断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三)办理网上申报的单位须留存《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北京市社会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表二十二—1);农民工解除合同的还须留存《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关系证明》;判刑、劳教的须留存法院判决书复印件;参军的须留存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出国的须留存本人申请、护照复印件;转外国籍的须留存本人相关证明;非带薪上学的须留存入学通知复印件。
办理医疗减少的按规定留存相关资料。
特别提示:除上述减少原因的其他人员减少业务仍需要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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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险人员减少在网上进行减少人员申报,到劳动局办理退工备案;带上养老手册到社险中心盖章。。
如果是有关社保、医保方面的问题,可以登录当地社保局、卫生局的网站,或亲自到社保局、卫生局去,进行相关政策、法规、知识和问题的了解与咨询。
那里的回复应该是最权威、最全面、最准确的。
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