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补充协议法律效益大于合同正本,你所签定的应该属于补充协议的范畴,只是房屋你依然可以卖出,房产证并不是障碍,本人持有效证件去补办一个即可,至于补充协议,上面并未罗列出违约责任,因此,只要对得起良心,不是老人付了款为了防老的,违约无妨,但前提是该房产证在办理过程中份额未分配,同时你在签订该房产的购房合同时尚未结婚。(参考新婚姻法相关夫妻财产共有的规定十七 十八 十九条)
你说的太笼统,如果是夫妻之间,你的确不能单方面卖你的房子,那是你们的共同财产,如果是房产质押给别人了,那你也是不该卖,协议中如果约定你的房子作为你偿还的抵押物,这是是有效的,不管你有没有公证,要是你真违约了,人家甚至可以要求法院冻结你的房子,不得转让过户。但如果以上什么都不是,就是被人拿走了,那你就登报挂失,申请补办个新证!
在法定程序上你可以不通过任何人同意顺利出售该房屋;
但是,你和别人签定的私下协议虽未公证依然是有效协议,
对方可以按照协议上面的权利和义务追究你的法律责任;
换句话说:
房子你卖掉了,但是,对方可以起诉你赔偿他协议上相应的损失;
如果你局部履行,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如果房产证上是你一个人的名字的话那就没问题,没经过公正的协议是不具有法律效益的
如果房产还有他人有份的话!协议还是有效的,要卖房须征得房产共有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