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必须承认,夏商周断代工程专家组的研究方法是正确的,他们运用手边能够掌握的文献文物资料,加上与其它学科的同步推演,渐渐减少偏差的区间,从而得出一个较为可信的结论,从这个角度来说,夏商周断代工程的阶段性结论是有一定价值的。
但是,同时我们必须承认,由于资料的缺乏,加之没有一个明确的参照物来证明这个结论的正确性,这个结论并不能作为研究夏商周断代史的真理性结论。其中出现的错误如下:
第一,在研究庚赢鼎、晋侯苏钟、克盨、伊簋这四件铜器铭文时,因为无法与结论相吻合,就断然对铭文进行修改,并以“前人铸错了”为借口,这显然不是严谨和严肃的科研行为;
第二,夏商周断代工程所公布的年表中定夏商之交为公元前1600年,但是研究结论显示应为公元前1598年,“为了便于记忆才改为公元前1600年”这一理由显然是错误的。
所以,我认为,此阶段性结论不具备成为后世研究这段历史的参考的条件,但是其研究方法自身还是值得学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