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我不知道你是哪里的,很多地方出台了本省的工资支付规定,更加细化。我这里的就更明确规定,工资应当按月支付,支付不得超过一个周期,离职的必须在三天内支付。否则就是拖欠工资。劳动部门会受理的
根据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公司应当在办理你终止劳动关系手续时一并结清,拖两个月做法违法。
没有,可去当地劳动部门反映
没有权利这样做的
明显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