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首先你们去谈判但是对方先动手,这个还是属于大家斗殴性质,警方不给你们在场其他人录口供程序上是有点问题的,这类问题如果不及时录口供会造成串供或者细节不清晰的情况,如果对方受伤没有追究,你们也不追究,不经过伤情鉴定未构成轻伤都是属于治安案件,双方都愿意的话可以警察牵头调解,如果你们是单纯被打,对方来自家店里闹事可以追究他们寻衅滋事,但是你们动刀性质就不一样了,构成对方轻伤的话你们就是犯罪了,刑事案件;从小了说就是打架斗殴,治安管理处罚法有规定的,我记得是四十条还是四十二条,这个看双方追究情况了。普遍打架完事儿之后就是谈钱,不建议你们追究,如果对方不追究的话,因为要求彻查处理的话,你们这个双方都有伤,医药费是互相赔付,作为警方的话,在你们的行为上肯定双方都要处罚的。你们可以看下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然后对照下自己的情况,情况是咋地就是咋地,实事求是地想,看自己是不是行为上有违法了
首先,处理的方式叫人不得不有其他想法,如果是正常要解决纠纷,应该通过相关主管部门,比如发现有故意惹事的,报110嘛,你们去了,对方心理上就有了你们是去“帮忙”的想法,容易出事,而且也治不了本啊。
其次,正当防卫请你好好看看《刑法》,看你的行为是否属于,但是不管怎么都过当了,全责不会负,希望你不要害怕,勇敢地面对,到公安机关将事情说清楚,如果后果不重,调解是可以的,也顺便解决事情。
这个还是有点争议的,也具有可辩性,之前有个跟你类似的案件,被伤害的人死亡了,致害人被认定为防卫过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