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人到我的办事处闹事,来了找茬吵,然后他先动手打我,我没还手就把他按在地上,他打伤了我的脸和颈...

2025-02-26 21:11:02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如果你没有动手,你老婆是制止他的殴打行为,则是正当防卫,但正当防卫有个度,你老婆拿啤酒瓶砸他害他受伤,明显是超出必要限度。他喊人来打你,也是殴打行为,但你如果没有受伤,则对这殴打行为很难认定,最多就是治安违法,处罚很轻的。
在现实中,有时候打架斗殴和故意伤害很难界定,因为各执一词。如果一方没事而另一方受伤,则往往是受伤方占主动位置,按照伤害案来处理。
综上所述,你的表达主观性太强,且对方确实吃了亏,所以建议你还是接受警方的调解吧,不然真要追究起刑事责任来,你家人肯定会倒霉。

回答2:

建议如果要打官司的话到当地高一级(县一级的到市里,市一级的到省里)的法院去告,并准备好人民来信等

回答3:

找个好点的律师 你这样的情况 可以告他 私闯民宅 恐吓 并有黑社会集体行动 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