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交社保能看到以前社保的病史么

2025-02-25 22:41:08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可以看到你的缴费记录的,你到新公司工作,单位需为你缴纳社会保险,如果你以前工作过且在本地区,则需把你在原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停保手续交与本单位,而新公司在办理你的社会保险缴纳时,社保公司是要查询你的社会保险是否欠费,如果欠费是需要补缴的,所以新单位就会对你的工作经历及社会保险缴纳情况一清二楚。
补充问题,不是单位有没有权利看你的投保记录, 而是单位在给你缴纳社会保险时, 社保公司的工作职责要查询一下你是否有中断, 如果有中断, 原则是要补缴的。 而单位也会在此时看到你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而单位不会为了了解你的工作经历去特意去查询你的投保记录。

回答2:

社保机构可以到医疗机构,查阅和复印参保人的过往诊疗记录。患者在同一医院多科室就诊的,医疗机构指定专人送达后续就诊科室。参保人在医疗机构建有门(急)诊病历档案的,其门(急)诊和住院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
1、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 : 在医疗机构建有门(急)诊病历档案患者的门(急)诊病历,应当由医疗机构指定专人送达患者就诊科室;患者同时在多科室就诊的,应当由医疗机构指定专人送达后续就诊科室。其门(急)诊和住院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
2、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受理保险机构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保险机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
3、在患者住院期间,其住院病历由所在病区负责集中、统一保管。病区应当在收到住院患者的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检查结果后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住院病历在患者出院后由设置的专门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集中、统一保存与管理。
扩展资料 :
1、医疗机构应当严格病历管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者的病历;
2、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3、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回答3:

不能。最多看到你之前交了多久的社保,哪个公司给你交的社保。你的病史只有医院知道吧。

回答4:

不会的,只有从前缴费的记录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