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进厂七天.没有劳动合同.出了工伤.左手中指被电锯切断一结.厂里让我用厂里工人的名字住院.他那厂里的...

2025-05-01 17:35:45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你和你单位是在骗取工伤待遇,要负法律责任的。你只能找单位要求赔偿医疗费、伤残补助金,解除劳动关系后可要求单位单位还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回答2:

【社会保险 诈骗处罚】《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属于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的,解除服务协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执业资格的,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

回答3:

首先你们老板的行为属于保险诈骗,但你可以选择听你领导的话,先把病治了。毕竟人有的时候是迫不得已做选择的,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