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是十二月。
2、主要是适用患病、怀孕或者罪行较轻的犯罪嫌疑犯。
法律规定: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是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依法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其不逃避或者妨碍侦查、起诉、审判工作,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5条及相关司法解释,适用以下情形:(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5)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
取保候审的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7条的规定,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刑事诉讼法》规定的12个月是指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分别计算的最高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