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第二十二条 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结束后,出让人应在 10个工作日内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在土地有形市场或者指定的场所、媒介公布。出让成交结果只是公布,不是公示,只要在期限内公布了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