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0年9月30至今都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书,能补几个月工资,求高人指点,多谢了!!!

2025-04-24 21: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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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用人单位应从09年11月起支付你11个月双倍工资至你离职,目前,双倍工资是否适用劳动争议仲裁法中规定的公子纠纷不受时效限制是存在争议的。
建议先主张,协商不成可进行劳动仲裁。

回答2:

你的这种情况双倍工资从合同期满后的一个月后起算,算11个月。

能不能得到支持,看你的运气。你看一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

目前有的地方认为双倍工资是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没有支付双倍工资属于拖欠行为,所以根据该条规定应该支持。有的地方认为双倍工资是惩罚性的,如果超过一年没有主张,就丧失了仲裁时效,劳动者已经放弃权利。

不过,我还是认为你可以一博,仲裁不收费,诉讼10元受理费,成本几乎为零。不博肯定没有,博一下,也许能搞定。

回答3:

1.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