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这个情况不合理,也不合法。物业涨价是有情可原的,但是不可以向前面追溯的。既然是预交的费用,就应该预见到现在的情况。更何况还有预交时候的利息在里面。你完全可以拒绝补交。望采纳!
只要物业公司物业费涨价按要求征询了广大业主,并且通过了2/3业主的同意,你2月份以后是需要补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