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的民警透露案底人员信息犯法吗

2025-02-26 00:3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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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派出所民警透露案底人员信息,涉嫌触犯《警察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内容第二项管理之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二十二条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
(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
即泄露案底人员信息,属于泄露警务工作秘密,此时当事人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罚,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
第四十八条 人民警察有本法第二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对受行政处分的人民警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降低警衔、取消警衔。
综上所述,如民警泄露案底人员的信息,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分;后果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回答2:

违法,这属于个人隐私
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
案底是治安机关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为"前科")是个人的刑事犯罪记录,存于当地或上至国家级的档案中,是自然人的历史另类表现。
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录入的信息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犯罪人员的基本情况、检察机关(自诉人)和审判机关的名称、判决书编号、判决确定日期、罪名、所判处刑罚以及刑罚执行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