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试点的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

2025-03-04 23: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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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营改增企业提供应税服务项目的增值税计税方法如下:
应税服务收入/(1+3%)=不含税收入额;
不含税收入额*3%=应交增值税额。
应税服务项目的价税合计(即发票总金额)=不含税收入额+应交增值税额。

回答2:

(合计收款额或者发票合计金额 / 1.03 )*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