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山西省 朔州市 平鲁区 井坪镇 上麻黄头村 村民,与2011年我村的土地被政府征占,区领导、镇领导开会时说得很好。“占地不但付地款而且给安置工作”,所以在本年7月还在大同煤校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学习,说是学习后就安置,结果等到年底也未安置,我们与2012年年初,通过我们对平鲁劳动局的咨询,说是要往平朔安置,办事比较费劲儿,需花费一定的时间,让我们耐心等候。等到2012年4月份,平鲁区劳动局通知,说是将我们87人失地农民已经安置在平朔动力中心,而且还说挺好的,并随着与2012年4月1日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局领导还口头说”一切按照平朔的工人工资待遇,与平朔现在在职员工一样,同岗同酬。最低也不低于每月3000--4000元,挺好的,你们放心的去吧“我们当然相信政府,所以就去了,按照平朔的招工规定,必须的培训半年,在半年内只挣488元(每月)就这样从2012年4月1日至2012年10月1日正好是我们的半年培训期已满,可是半年培训已结束,工资待遇仍无改变,我们不同意,后通过咨询我们的工资情况时,平朔公司又说,我们安置在潘家窑矿,因 潘家窑矿未正常投入生产,所以在这期间我们只能挣到基本工资,(也未明确基本工资具体数额和潘家窑矿具体生产日期),我们按照合同,按照起初领导的承诺找到平鲁区劳动局领导咨询,结果是同样的说法,还说他们也没办法,就这样让我们继续等待,他们和平朔再进一步协调后通知我们,就这样土地已占用,农民无去处,近一年多的时间靠土地吃饭的农民即是没了土地,又没了经济来源,几次找到相关部门,可是领导只是说正在协调解决,就这样一推再推,至今仍无结果,恳求领导和有关部门能够为我们农民做主,还我们一个公道,给我们老百姓一口饭吃。谢谢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