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力量办学是啥意思?

2025-03-05 05:30:10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社会力量办学是指在政府教育部门许可的情况下,为减少政府负担,促进教育发展,集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办学校的教育推广方式。

《社会力量办学条例》是为鼓励社会力量办学,维护举办者、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力量办学事业健康发展制定。

由国务院于1997年7月31日发布,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于2003年9月1日废止,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替代。

扩展资料:

民办学校和非民办学校则是从办学主体上来区分的。民办学校有三个明显特征:

1、举办人不是国家机构;

2、资金来源于非国家财政性经费;

3、面向社会举办学校,也就是面向社会招收学生和学员,服务于不特定的群体和公民个人,而不是只招收某个团体、企业、行业、系统和特定群体的人为学生或学员。

从现实情况来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主要有:公民个人、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集体经济组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

从资金来源渠道来看,有个人自筹资金、个人智力投入(无资金投入)、个人和企业的投资、集资或入股以及捐资等。对于一个特定的民办学校来说,资金来源并不完全是单一的,可以是个人、集体、企业资金的混合。同时,非财政性经费并不排除国有资产的注入。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社会力量办学

回答2:

所谓社会力量办学,是指经政府教育部门许可,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办学活动。

国家先后出台了三项条例和意见来规范和鼓励社会力量办学。

根据1997年10月1日起施 行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和教发函〔2017〕88号《教育部等十四部门关于印发〈中央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家对民办学校(含其他民办教育机构)实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国家积极鼓励和大力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社会力量办学为名向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摊派教育费用。国家保障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举办学校或者投入项目建设。鼓励营利性民办学校建立股权激励机制。健全学校退出机制。民办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等等。

回答3:

社会力量办学,就是指除了政府以外的个人可以办私立学校。也可以指公私和办学校。

回答4:

社会力量办学是指在政府教育部门许可的情况下,为减少政府负担,促进教育发展,集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办学校的教育推广方式。

社会力量办学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学工作的领导,将社会力量办学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对社会力量办学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


扩展资料:

社会力量办学和民办高校性质差不多,连“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全都要换成“民办学校许可证”。

唯一的区别就是民办高校只要是在教育部有备案的都可以专升本;社会力量办学的学校(民办高校)自主发证,指的是没有备过案的,学校没有经过教育部,自己发的毕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