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后,发现控股股东侵占公司资产,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款之规定:1、责令控股股东返还侵占的财物;2、控股股东支付利息等相关损失。